阿爾及利亞、馬來西亞、摩爾多瓦、香港、新加坡、玻利維亞、韓國、澳洲
作者: 市場准入系列更新
2026年3月01日Global Market Access阿爾及利亞 ARPCE 更新型式認證要求
阿爾及利亞郵政與電子通訊監管局(ARPCE)於2026年2月22日發布第26-97號法令,更新型式認證程序。主要變更如下:
- 證書有效期限由3年延長至5年
- 推出新的線上申請平台
- 仍須由阿爾及利亞當地公司負責申請提交及樣品遞送
馬來西亞 MCMC 取消 3300–3400 MHz 頻段 UWB 使用許可
馬來西亞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(MCMC)繼先前取消3400–3700 MHz頻段內超寬頻(UWB)設備的分類制度後,於2026年2月11日再次公告,取消3300–3400 MHz頻段內UWB設備的分類。自2026年4月1日起,UWB設備不得在該頻段運作。
摩爾多瓦修正案生效:承認 CE 標誌與歐盟符合性聲明
摩爾多瓦共和國已於2025年8月28日修訂第235/2011號《認可與合格評定法》。依據修正內容,凡經歐盟公告機構完成合格評定、符合歐盟指令、加貼CE標誌並具備歐盟符合性聲明之無線電設備、電氣設備與電子產品,均可在摩爾多瓦獲得承認,無需額外進行合格評定即可進入市場。
該修正案已於2026年2月28日正式生效。
該修正案已於2026年2月28日正式生效。
香港 OFCA 更新 865–868 MHz 與 920–925 MHz 頻段設備技術規範
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(OFCA)於2026年3月18日發布兩項更新後之技術規範:
- HKCA 1078(第2版):適用於920–925 MHz頻段之無線電設備
- HKCA 1049(第2版):適用於865–868 MHz及/或920–925 MHz頻段之RFID設備
新加坡 IMDA 發布蜂巢式行動終端技術規範
新加坡資訊通信媒體發展局(IMDA)於2026年3月6日發布《蜂巢式行動終端技術規範》(IMDA TS CMT 第1版第4次修訂)。主要更新如下:
- 自2026年12月31日起,手機須預設關閉2G功能
- 自2026年4月1日起,手機須具備緊急小區廣播功能
於上述期限前已達產品生命週期終止(EOL)之設備,不適用上述規定。
玻利維亞更新電信設備認證清單
玻利維亞電信與運輸監管局(ATT)於2026年1月29日發布最新電信設備型式認證清單。依據《電信設備技術規範》,僅作為電信網路一部分或提供電信服務之設備需進行認證;
僅使用射頻技術,或僅將射頻用於內部功能、未連接公共網路且未提供電信服務之設備,則無需認證。
韓國 KATS 修訂《電氣安全管理法》,部分家電認證要求放寬
韓國技術與標準局(KATS)發布第2026-95號公告,對《電氣安全管理法》進行修訂。主要變更為:將吸塵器、洗衣機、烘衣機、微波爐及浴室電器等產品之認證制度,由「安全認證」改為「安全確認」。
兩者差異在於:
兩者差異在於:
- 「安全認證」需進行工廠稽核
- 「安全確認」則無需工廠稽核
此變更可降低企業的合規負擔。
澳洲發布 AS/NZS 4417.2:2020 修訂案 A1:2026
2026年2月12日,澳洲與紐西蘭標準機構發布《電氣與電子設備法規符合性標誌-第2部分:特定法規應用之要求》(AS/NZS 4417.2:2020)之修訂案 A1:2026。
本次修訂新增部分產品類別定義、修訂既有類別,並提供過渡期間。
新增產品類別
本次修訂新增部分產品類別定義、修訂既有類別,並提供過渡期間。
新增產品類別
B.2.74 電動車供電設備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- 可為可攜式或固定式
- 提供交流或直流電用於電動車充電,或具備雙向供電功能
- 包含電纜整合控制與保護裝置(IC-CPD)、車輛轉接器或充電線組
- 不包含永久連接於電動車之設備
B.2.75 電池儲能系統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- 內建電池系統(含電芯、模組或電池)
- 提供交流或直流輸出
- 固定式設置
- 具備與電氣系統連接之介面
- 可包含隔離與保護裝置
- 可包含電源調節設備
- 可能具備對其他設備供電之輸出端
B.2.76 延長線設備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- 主要功能為延長電源供應
- 可攜式
- 僅由以下組成:
- 插頭或轉接器
- 軟電線
- 延長插座
- 不包含控制或調節裝置與插座設備
B.2.77 熱泵熱水器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- 用於加熱與儲存生活用水
- 含壓縮機與冷媒系統
- 無排氣裝置
- 容量介於4.5公升至680公升
- 為上述設備之組成部分
- 不包含含加熱元件之機型或泳池/SPA用熱泵
B.2.78 可攜式儲能電源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符合以下條件之電氣設備:
- 內建或可更換電池系統
- 提供交流輸出
- 可攜或可運輸
- 具備對外供電或連接電氣系統之介面
- 包含隔離與保護裝置
- 包含電源調節設備
此外,本次亦修訂電弧焊機、雙端LED燈及熱水器之定義。
| 參考編號 | 設備名稱 | 風險分類 | 類型 | 過渡期至 |
| B.2.74 | 電動車供電設備 | 第3類 | 新增 | 2028/2/12 |
| B.2.75 | 電池儲能系統 | 第3類 | 新增 | 2028/2/12 |
| B.2.76 | 延長線設備 | 第2類 | 新增 | 2027/2/12 |
| B.2.77 | 熱泵熱水器 | 第2類 | 新增 | 2027/2/12 |
| B.2.78 | 可攜式儲能電源 | 第3類 | 新增 | 2028/2/12 |
| B.2.4 | 電弧焊機 | 第3類 | 修訂 | 2027/2/12 |
| B.2.19 | 雙端LED燈 | 第3類 | 修訂 | 2027/2/12 |
| B.2.73 | 熱水器 | 第3類 | 修訂 | 2027/2/12 |